中央儲備糧南陽直屬庫有限公司光武分公司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報告公開信息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名稱 | 中央儲備糧南陽直屬庫有限公司光武分公司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地理位置 | 南陽市臥龍區王村鄉何營村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聯系人 | 史福玉 |
項目名稱 | 中央儲備糧南陽直屬庫有限公司光武分公司 |
項目簡介 | 中央儲備糧南陽直屬庫有限公司光武分公司成立于2015年07月10日,注冊地位于南陽市臥龍區王村鄉何營村,法定代表人為胡永北。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11300349391729T。經營范圍包括中央事權糧油的收購、儲存、運輸、加工、銷售及相關業務;糧油購銷、租賃、中轉服務。 中央儲備糧南陽直屬庫有限公司光武分公司(以下稱“用人單位”)占地面積112.56畝,有平房和高大平房倉20余幢,核定倉容12萬噸,機械倉庫146.6平方米;現有在崗職工35人,下設綜合科、監管科、倉儲科和五里溝庫區,主要從事國家政策性糧食的購銷和儲存并監管宛城、臥龍兩區的政策性糧業務。 |
項目負責人 | 陳艷梅 |
現場調查人 | 陳艷梅 | 調查時間 | 2022.8.10 | 陪同人 | 史福玉 |
現場采樣、檢測人員 | 王晨、 陳著明 | 現場采樣、檢測時間 | 2022.8.22-2022.8.24 | 陪同人 | 史福玉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 | 用人單位生產過程中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為:磷化氫、工頻電場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 檢測結果:各工種接觸磷化氫、工頻電場符合國家規定的職業接觸限值。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現場調查檢測照片 |  |
結論與建議 | 依據《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公布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的通知》(國衛辦職健發〔2021〕5號)、《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7)的規定,用人單位屬于“七G 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G59 裝卸搬運和倉儲業、G595谷物、棉花等農產品倉儲”,結合用人單位工作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強度)、潛在危險性、頻度、時間、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和發生職業病的危(風)險程度等判定中央儲備糧南陽直屬庫有限公司光武分公司屬于職業病危害為一般的用人單位。 建議: 完善防護設施,加強作業現場管理。建議在倉庫內安裝排風扇及時排除倉內粉塵和毒氣,通風降溫。 糧食出入庫及日常保管過程中,作業人員會接觸到谷物粉塵及磷化氫危害,建議作業人員工作時必須佩戴防塵口罩及防毒面具。 (3)在夏季存在夏季高溫,應采取局部降溫和綜合防暑措施,并應減少接觸時間。炎熱季節對高溫作業操作人員供應含鹽清涼飲料(含鹽量為0.1~0.2%),飲料水溫不宜高于15℃。 (4)建議用人單位按照《個體防護裝備選用規范》(GB/T 11651-2008)、《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使用與維護》(GB/T 18664-2002)和《個體防護裝備配備基本要求》(GB/T 29510-2013)等要求,選購正規廠家生產的個體防護用品,并進行發放登記,登記表上列明個體防護用品名稱、型號、生產廠商及使用周期等信息,并把防毒口罩作為日常發放的防護用品,并監督和督促作業工人正確佩戴;同時積極做好宣傳教育工作,增強作業工人的職業病危害意識。 (5)建議用人單位按照《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令〔2020〕第5號)和《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告知與警示標識管理規范》(原安監總廳安健〔2014〕111號)的要求,在各個車間醒目位置增加警示標識牌和職業病危害告知卡。 (6)建議用人單位按《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 188-2014)要求,為所有接觸危害因素的勞動者進行在崗期間職業健康檢查,并對新進人員進行崗前職業健康檢查,離崗人員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 (7)建議用人單位實施由專人負責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并確保監測系統處于正常運行狀態。 |
技術審核專家組審核意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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