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名稱 | 洛陽白馬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地理位置 | 洛陽市孟津縣華陽產業集聚區伏羲路109號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聯系人 | 王想嬌 | ||
項目名稱 | 洛陽白馬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
項目簡介 | 洛陽白馬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于1996年11月06日,注冊地位于洛陽市孟津縣華陽產業集聚區伏羲路109號,法定代表人為李洛賢。經營范圍包括紗布、針紡織品,服裝、醫療保健品、建筑材料、機械設備、儀器儀表及配件的生產銷售;棉花收購、加工、經營;服裝面料經營等。 | ||||
項目負責人 | 張學峰 | ||||
現場調查人 | 張學峰 | 調查時間 | 2023.5.18 | 陪同人 | 王想嬌 |
現場采樣、檢測人員 | 李寶森、張佳聰、王晨、徐冠南 | 現場采樣、檢測時間 | 2023.5.24 | 陪同人 | 王想嬌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 | 用人單位生產過程中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為:粉塵、噪聲。 |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 1.用人單位各工作崗位檢測點粉塵檢測結果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 2.1-2019)規定的接觸限值。 2.用人單位細紗擋車工和織布擋車工接觸8h等效聲級強度檢測結果不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有害因素》(GBZ2.2-2007)規定的接觸限值,其余各工作地點作業人員接觸8h等效聲級強度檢測結果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有害因素》(GBZ2.2-2007)規定的接觸限值。 |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現場調查檢測照片 | | ||||
評價結論與建議 | 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公布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的通知》(國衛辦職健發[2021]第5號),并結合用人單位實際情況,判斷用人單位屬于“C制造業C17紡織業C171棉紡織及印染精加工”,屬于職業病危害程度“嚴重”的項目。 建議:(1)用人單位應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 188-2014)要求,委托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對作業人員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確定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的檢查項目和檢查周期;不得安排未經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勞動者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對于患有職業病或職業禁忌證的人員應調離崗位或妥善安置;為勞動者個人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2)按照規章制度和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標準,為作業人員提供KN95級別以上的防塵口罩,SNR值大于25dB的防噪聲耳塞,并加強個體防護用品的佩戴管理,督促教育工人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個人防護用品應定期更換。 (3)建議用人單位收到本報告后并對接觸危害因素的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后,按照規定進行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并接受有關部門審核和檢查。 | ||||
技術審核專家組審核意見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