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拖拉機研究所有限公司
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報告公開信息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名稱 | 洛陽拖拉機研究所有限公司 |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地理位置 | 洛陽市澗西區西苑路39號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聯系人 | 朱云 | ||
項目名稱 | 洛陽拖拉機研究所有限公司 | ||||
項目簡介 | 洛陽拖拉機研究所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1月29日,注冊地位于洛陽市澗西區西苑路39號,法定代表人為劉繼國。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1030071562292XY。經營范圍包括拖拉機、汽車、工程機械、內燃機、農業機械、農用運輸車等機械產品及其零部件檢測、設備的研發、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服務、生產、銷售;計算機技術開發服務;房屋租賃、廣告經營、印刷(不包含出版物印刷,僅限具備資格的分支機構經營);從事貨物或技術進出口業務。 | ||||
項目負責人 | 陳艷梅 | ||||
現場調查人 | 陳艷梅 | 調查時間 | 2022.5.15 | 陪同人 | 朱云 |
現場采樣、檢測人員 | 李寶森、徐冠南 | 現場采樣、檢測時間 | 2022.5.24 | 陪同人 | 朱云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 |
用人單位生產過程中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為:粉塵、噪聲、一氧化碳、氮氧化物、錳及其化合物、紫外輻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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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 檢測結果:各工作崗位檢測點粉塵、噪聲、一氧化碳、氮氧化物、錳及其化合物、紫外輻射檢測結果均符合標準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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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用人單位)現場調查檢測照片 | ![]() | ||||
結論與建議 | 7.1職業健康監護 建議用人單位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14的要求,組織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人員到具有職業健康體檢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在崗期間職業健康體檢,對體檢結果有職業禁忌癥的和疑似職業病的要調離原崗位并妥善處理。同時對新錄用工人進行崗前的職業健康體檢;對離崗人員進行離崗體檢。同時建立、健全職業衛生管理制度、職業衛生檢測、職工健康監護等職業衛生檔案。 7.2個人監護 建議用人單位加強對個人防護用品的佩戴監督,及時對防護用品進行更新,防止職業病危害因素對作業人員的危害。用人單位針對噪聲接近限值的崗位為員工配備適用的防噪聲耳塞。 7.3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 1.防塵毒措施 做好排風設施的檢查和維修,確保設備的防護有效性。 2.防噪聲措施 (1)對各類生產設備定期進行維護和檢修,添加潤滑油,盡可能降低因設備老化導致的噪聲升高。 (2)加強工作場所個人防護用品佩戴情況的監督,噪聲崗位作業人員進行作業時,盡量佩戴防噪聲耳塞。 7.4應急救援 建議用人單位設立應急救援小組,編制職業病危害應急救援預案,針對預案做好應急救援演練,配備應急救援設施和藥品,和有關醫療機構簽訂應急救援保障協議,在出現緊急狀況時最大力度減小損傷。 | ||||
技術審核專家組審核意見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