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名稱 | 洛陽市老城區四峰石材商行 |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地理位置 | 洛陽市老城區燒溝村燒溝倉庫5排1-1號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聯系人 | 朱向科 | ||
項目名稱 | 洛陽市老城區四峰石材商行 | ||||
項目簡介 | 洛陽市老城區四峰石材商行成立于2017年07月17日,注冊地位于洛陽市老城區燒溝村燒溝倉庫5排1-1號,法定代表人為朱向科。經營范圍包括石材銷售及加工。 用人單位設置有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有兼職職業衛生管理人員,車間設置職業衛生負責人,有職業衛生管理檔案。 | ||||
項目負責人 | 張學峰 | ||||
現場調查人 | 張學峰 | 調查時間 | 2021.9.20 | 陪同人 | 朱向科 |
現場采樣、檢測人員 | 王晨、徐冠南 | 現場采樣、檢測時間 | 2021.9.24-2021.9.26 | 陪同人 | 朱向科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 | 用人單位生產過程中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為:粉塵、噪聲。 |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 檢測結果:用人單位切割車間操作工接觸8h等效聲級強度不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限值的要求,其余各工作崗位接觸的粉塵、噪聲均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限值的要求。 |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現場調查檢測照片 | | ||||
評價結論與建議 | 依據《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公布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的通知》(國衛辦職健發[2021]第5號)的規定,結合原輔材料的性質、工藝流程判定,該項目屬于“三.制造業;(十八)非金屬礦物制品業;3磚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結合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分析情況,綜合分析認為該項目屬于“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 建議:(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2018]24號)、《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管理規定》(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令[2021]第5號)、《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辦法》(國家安監局48號令)、《職業衛生檔案管理規范》(安監總廳安健[2013]171號)、《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告知與警示標識管理規范》(安監總廳安健〔2014〕111號)、《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GBZ158-2003)等相關法律、法規及標準的規定要求,繼續完善職業衛生管理工作。 (2)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14)的要求,組織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人員到具有職業健康體檢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在崗期間職業健康體檢,對體檢結果有職業禁忌癥的和疑似職業病的要調離原崗位并妥善處理。同時對新錄用工人進行崗前的職業健康體檢;對離崗人員進行離崗體檢。同時建立、健全勞動者健康監護檔案。 粉塵作業人員檢查應注意以下幾點: 1.必檢項目:后前位 X射線高千伏胸片或數字化攝影胸片(DR胸片)、心電圖、肺功能; 2.選檢項目:血常規、尿常規、血清 ALT。 3. 健康檢查周期 a) 生產性粉塵作業分級Ⅰ,2年1次;生產性粉塵作業分級Ⅱ級及以上,1年1次; b) X射線胸片表現為觀察對象者每年1次,連續觀察5年,若5年內不能確診為矽肺患者,按(a)執行; c) 矽肺患者原則每年檢查1次,或根據病情隨時檢查。 噪聲作業人員檢查應注意以下幾點: 1.必檢項目:純音氣導聽閾測試、心電圖; 2.選檢項目:純音骨導聽閾測試、聲導抗、耳聲發射、聽覺誘發電反應測聽。 注:聽力測試應在受試者脫離噪聲環境48h后進行。 3.下列情況需進行聽力復查: a) 初測純音聽力結果雙耳高頻平均聽閾≥40dB者; b) 聽力損失以高頻為主,語言頻率平均聽力損失>25dB者,聽力損失可能與噪聲接觸有關時; c) 語言頻率平均聽力損失>40dB者,懷疑聽力損失中耳疾患所致; d) 聽力損失曲線為水平樣或近似直線者。 4. 健康檢查周期: a) 作業場所噪聲8h等效聲級≥85dB,1年1次; b) 作業場所噪聲8h等效聲級≥80dB,<85dB,2年1次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要求,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定期對工作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檢測、評價結果存入用人單位職業衛生檔案,定期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并向勞動者公布。 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由依法設立的取得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或者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給予資質認可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所作檢測、評價應當客觀、真實。 (4)加強生產設備日常維護,減少運轉設備摩擦,降低工作場所現場噪聲強度。 (5)建議為作業人員提供KN95級別以上的防塵口罩,以及SNR值大于25dB的防噪聲耳塞,并加強個體防護用品的佩戴管理,督促教育工人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個人防護用品應定期更換,防護用品領用發放記錄存檔。 (6)對用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職業衛生管理人員進行職業衛生培訓,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依法組織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 用人單位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的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衛生培訓,普及職業衛生知識,督促勞動者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章和操作規程,指導勞動者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7)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要求,配備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和人員,制定《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在生產車間設應急通道,廠區設急救藥箱。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進行演練,應急預案實施演練的全程檔案資料和文字記錄進行存檔。 (8)建議用人單位在廠區設置浴室和更衣室,按勞動者最多的班組人數進行設計。存衣室設計計算人數應按車間勞動者實際總數計算。 (9)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如實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申報危害項目,接受監督。 (10)按照評審意見的建議逐項進行整改,編制建議落實情況說明,與本評價報告一起存檔備查。 | ||||
技術審核專家組審核意見 | 修改后通過 |